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

換個位置,換個腦袋

李紀珠委員臨時提案

案 由:本院委員 李紀珠 等  人,鑑於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第四條五項明訂「政府對問題銀行之非存款負債,不得以RTC賠付」。惟金管會竟錯誤引用《金融重建基金處理 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作業辦法》,扭曲解釋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,硬將銀行間相互借款之非存款負債認定為「費用」。不但牴觸母法,更有違其立法精神 及會計準則。故為確保RTC賠付原則及保障納稅人權益,要求RTC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時,若屬違法賠付部分,所有金管會委員及RTC管理委員均應負起連帶賠 償責任。是否有當?敬請公決。

說明:
一、 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第四條五項明訂:「…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時,該金融機構非存款債務不予賠付…」。惟金管會竟錯誤引用《金融重建基金處理 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作業辦法》,扭曲解釋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,硬將銀行間相互借款之非存款負債認定為「費用」。不但牴觸母法,更有違其立法精神 及會計準則,造成國庫損失。

二、 金融機構本即精於放款風險計算,當其甘冒風險享受高利,將錢借給其它問題銀行,自經其專業評估決定。何以在問題銀行倒閉後,政府卻要求既不精於風險計算又沒享受到高報酬的民眾,繳稅來賠?

三、 金管會長期放任問題機構不處理,估算光拖一年,RTC即須額外賠付193億元。其後又讓RTC對非存款負債部分違法賠付,在在加重全民負擔。如此優惠金融財團,並讓無辜百姓莫名賠付等作為,實為可議。

四、 值此,為確保RTC賠付原則,保障納稅人權益。故要求RTC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時,若屬違法賠付部分,所有金管會委員及RTC管理委員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。

提案人:李紀珠

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

劉揆:存款全額保障 不限台幣外幣 全球最優惠

今天討論保障期限
為讓銀行能安然度過全球金融風暴,金管會前晚決定銀行存款戶存款保障,從現行15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,昨早劉揆到立院備詢,只說保障存款戶存款,卻沒提額度;至下午備詢時,他加碼說是全額保障。金管會昨晚立即端出全球最優惠全額保障牛肉大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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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有多個國家也宣布此項政策,而且像雪球般滾開,防止資金大挪移,
Fuck you politicians。
這絕對是腦殘的政策,保障額度是一種保險,是有保險成本的,
上帝保祐台灣不要有銀行倒閉,全民買單!

歷史會對這項腦殘政策批判的,21世紀最大金融危機即將來臨!